日本是很重视保护文物和保护传统文化的国家,为此在1950年专门制定了《文化财保护法》。这部法律规定了对日本文化财的认定、管理和保护的方法,还明确对文化财的类别进行了具体的划分和界定。
今天要说的“人间国宝”属于非物质文化财中的一项,指的是拥有官方认定的技能、技术的人,也就是“重要无形文化财的保持和传承者”的通称。那么“人间国宝”是如何认定的呢?
根据法律,日本的文化财主要分为物质文化财(有形文化财)、非物质文化财(无形文化财)、史迹、名胜、天然纪念物等几个种类,每一个种类还有不同的级别。
今天要说的“人间国宝”就属于非物质文化财中的一项,指的是拥有官方认定的技能、技术的人,“也就是重要无形文化财的保持和传承者”的通称。
《文化财保护法》第2条第1项第2号对于无形文化财的规定是:“对我国来说具有很高的历史或艺术价值的戏剧、音乐、工艺技术以及其他无形文化的产物”。也就是说,无形文化财是指表演艺术、工艺技术等无形的“技能”本身,日本将这些技能中最重要的东西指定为重要无形文化财,并将高度掌握这项技能的人认定为保持和传承者。
1955年2月15日,日本认定了第一批重要无形文化财和保持者。虽然《文化财保护法》中没有“人间国宝”这一说法,但作为重要无形文化财的保持者的指代,“人间国宝”这一通称被广泛使用。
关于无形文化财的保持者或者保持团体的认定方式,主要分为三种,包括个项认定、综合认定和持有团体认定。前两种是保持者的认定,其中“各项认定”是针对个人的,也就是“人间国宝”,综合认定是针对两人以上的团体的,被认证之后会叫“XX保存会”;而第三种持有团体认定是以社团法人等团体作为认证对象,是1975年《文化财保护法》修订之后才加上的。
人间国宝的认证流程,一般是先由“文化财专门调查会”成员筛选出名单,提交文化审议会审议,通过之后由文部科学大臣最终批准、颁发认定书并向全社会公开。被认定的人间国宝每年可以从国家得到200万日元补助金,用于磨练和提高技艺、培养继承人,但必须向国家报告款项的用途。
人间国宝主要分为“艺能”和“工艺技术”两大类。其中艺能分为雅乐、能乐、文乐、歌舞伎、组踊、音乐、舞蹈、演艺8个小类;工艺技术分为陶艺、染织、漆艺、金工、刀剑、人形、木竹工、和纸、其他共9个小类,小类里面还有具体细分,这里就不赘述了。
根据日本文化厅的最新统计,目前日本共有人间国宝114人。